一年內去了兩次淡水,兩次的感覺都很不同。不是因為夏天和冬天的分別,而是和誰人去的關係。
去年四月,我和家人到淡水,我肩負找路找店鋪找好吃的責任,拿著地圖努力找。結果,我們三母女在淡水走到累透,還因找不到原來已結業的店鋪,走到警局向警察問路。
那次,因為有攝影師姐姐同行,我沒有怎麼拍過照,只在海傍賞日落的時候發瘋似的拍。
四月的淡水給我的回憶,是疲累與黃昏。
去年十二月,我再到淡水。不用找路,不用趕景點,反而在路邊發現「淡水」。
十二月的淡水給我的回憶,是隨心與美。
本想拍出「新」「舊」對比,但對焦不好破壞了照片,攝影真難。
這間是時裝店和鞋店,我對店鋪的新潮商品沒興趣,反而它的玻璃窗給我驚喜。
我真愛煞這個店鋪,連名牌都這麼有心思,用玉蓮砌出自己的名字,好玩!
記得四月時,姐姐也拍過街燈。今次,我自己也拍了一張,蠻不錯!
在同一個地方,因為抱著不同的心態,就有不同的領受。人生也一樣,你要怎麼過,就會遇到甚麼。到現時為止,我會稱自己的人生為:浪漫的闖蕩。
哈,自己聽到都毛管戙。
不同的時間,同一樣的景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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