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幾天去了觀禮,牧師訓勉時說:結婚卻不生兒育女是自私。
牧師當然有他的原因,首先,這對夫婦結婚是結得對,有足夠的愛與幸福養育小孩子;其次,他的意思是不可把自身原因(例如愛自由、怕負責任等)當作不生育的藉口。
現代人不生育的原因可多了,但不是每對不生育的夫婦都自私吧?如果生了小孩,但只把小孩當成工具,又或者以kidult的心智去教導小孩,甚至未能給予小孩子安穩的家,這其實也自私得不得了。
既然知道家庭溫暖、健全、和諧與否,對小孩子的一生有多大影響,就決不要小孩子生於不堅固的家。如果這樣叫自私,那你就說我自私吧。
有人說,生了一胎,不打算生第二胎的,是自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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