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好喜歡自己的眼耳口鼻。它們討我歡喜,不是因為外貌標緻,而是因為它們各有特色。
我的眼睛
我的眼睛最令我自豪,但同時它又是最平凡的。它得我歡心,是因為它功能正常。它沒有近視、遠視和散光,它有紅筋,也有黑眼圈。我的眼睛看得很遠,能看見又遠又小的字,無論是在街上找路牌,還是在樹林找樹熊,都是我首先找到的。不過,我的眼睛很笨,常「睇錯人」,但這也與我的腦筋有關。而且,我的眼睛常常滿臉愁容,替我添上不少麻煩。
我的鼻子
我有一個扁鼻子,小時候媽媽已經要我多用手指夾鼻,後來我還用衫夾夾鼻,希望它長高一些。它天生是被人欺負的鼻子,但它卻很靈敏,這是從小受訓的成果。我能嗅到幾公里外的臭煙味,我一聞到煙味,就會很煩躁和氣管不適。住到村屋後,我經常察覺溝渠水和垃圾站的臭味,所以人人抄小路走的時候,我卻避之則吉。不過,我的鼻子很會哄我,我只要走過別人門口,就嗅得出廚房在炒甚麼菜,香得我口水直流。
我的口
我要談論我的口,不是說我的味蕾(這是不用介紹的,我的味蕾「無得頂」)。我常常笨口拙舌,不懂說話,也不喜歡說話。但我當老師時,就自動會說話了,而且可以把事情講得繪影繪色,連我自己都覺得好生鬼。但近幾年,我常常詞不達意,又想不到適當詞彙,最可笑就是混淆元音、輔音自創新字,又混淆兩個詞語自創新詞。我很認真地認為,我的腦袋一定穿了個洞,語言能力才會退化。
我的耳朵
最後,我要一本正經地說:「我『撞聾』了」。很久以前,我經常失眠,所以我每晚都會聽著Discman和MP3入睡。夜闌人靜,我把音量較到最少,也覺得音量太大。後來,我到離島上班,每天都在渡輪聽歌。自此,我便經常耳鳴。我常聽不清別人說話,但我總以為他們聲音太小。我和Charles聽同一個耳筒時,要用他覺得刺耳的音量。我終於知道,我聽力受損了。我不難過,但我更珍惜我聽力不好的耳朵。而且,當有人對我出言不遜時,我可以大大聲聲地說:「咩話?我撞聾架喎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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