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2月10日 星期三

坦蕩蕩

實在想不明白……

為甚麼要把自己和家中的大小事情公諸同好?

被人說我不適合玩facebook,只因我覺得人總有私隱,及我對別人的生活沒有興趣。

這個裸露自己的風氣讓我費解,我一向認為,私事是不能公開的。

向自己和愛人坦蕩蕩,和向不相干的人坦蕩蕩,是兩碼子的事情。

但是,別人坦蕩蕩,和我不會向別人坦蕩蕩,也是兩碼子的事情。

看到別人的post,略過便算,何必為此寫文章?

1 則留言:

  1. 情況就如,一向在閏房做的事,現今女子會在車上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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逍遙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