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一個BB沒有了家。
現在教書的其中一個禁忌,就是不要叫拖著學生的大人做乜太、乜生。曾經有同事被罵:「我唔係佢阿媽!」幸好,我做第一份工時已被告誡,一定要叫「阿乜乜的家長」。
我任班主任的每一班,都有生於破碎家庭的小孩子,有沒爸的,有沒媽的,有爸媽都沒有要住家舍的,每班都有這些小孩,沒有例外。
離婚雖然變成平常的事,但沒有因此而減低對小孩子的傷害。不少小女孩問我「為甚麼爸媽會離婚?」「他們離婚是因為我嗎?」男孩子也說「我很想念我的爸爸。」……當我看著他們淚汪汪的眼睛,小聲地問我「我爸爸為什麼不要我?」時,我的鼻都酸了。無論我怎樣回答,他們都已經經歷過心碎的痛苦。
又有一個BB沒有了家,只是因為媽媽愛別人不愛爸爸。
結婚時的誓約,我們輕易守不住;懷孕不需要宣誓,但盟誓在心中,孕育了BB,就不可隨意丟棄。不過,既然唸出來的誓詞也可以抹去,那麼這個無形的盟約,我們當然也守不住。
BB,你們要爭氣,好好長大,當個能愛得負責任的人。
不知為何,很喜歡這句「懷孕不需要宣誓」。
回覆刪除每一班之中沒有爸或沒有媽的孩子,令人很感傷。
原來,是每一班嗎?
今天,我與這樣的孩子一同玩耍。這是我所能為她作的事,雖然很有限,但至少,是我所能給予她的,一點點的快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