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一向愛低調,猶幸工作多年,這性格沒有令我吃大虧。這個不愛說只愛做的特點,無疑令我「獲得」很多工作。吃虧的定義,人人都不同。若果接到特別艱巨的工作叫吃虧,對,我是吃虧;若果兼做別人的工作叫吃虧,對,我是吃虧。但我從不覺得自己吃虧,我懂得那麼多,並不是憑空「爆」出來的。
近來,我真為別人吃虧而憤怒了。我憤怒的是,這地方有幾十人,全部都是瞎子。這些人未能察覺她的優點,卻把她貶得一文不值。大家是同事,有必要做到「你死我亡」嗎?
我很唏噓,他們有這個同事,本來可以令眾人有裨益;我很憤怒,好端端的人卻被弄得身心俱疲。這不是我的事,但就是因為如此,我才氣憤,因為我管不著,等於我無能為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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