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2月17日 星期四

笑談情人節

前幾天,我看到一則很好笑的新聞報導。

一個老公,過去三年的情人節,送的禮都不合太太的心意。2007年,他花了約六百元買了「代表一生一世」的11朵玫瑰,太太卻嫌不如買實惠的鞋子或衣服;2008年,他買了約四百元的鑲水晶銀鏈,老婆說地攤的同款首飾便宜得多;2009年,他送二千元的黃金手鏈,老婆卻潑冷水說「戴出去會被搶」。

我覺得很好笑,覺得自己有點像那個老婆。我對過節也有要求,但我又認為我的老公沒他慘。而且,那老婆也不全錯,鞋子衣服確較實惠,戴金鍊亦確危險。

情人節前,很多電視節目都介紹情人節禮物,甚麼黏土花、朱古力花、紙花……我和老公說:「你不要買假花,買假花不如買真花,但你買真花我情願你不買,你唔識買又會比人呃,我不會要超過五十蚊的朱古力,你都係唔好送禮物比我,我情願攞d錢去旅行。」

結婚後,我隨老公變得現實。我們都覺得在大時大節送禮,是便宜了商人。

以前我也愛收花,現在講明千萬別買花。尤其是「扮真花」的假花,我最不喜歡。你對我說真花「唔噤擺」,我向你說假花「只鋪塵」。愛花就是愛花的香味、質感、氣質,送我假花幹啥?大掃除還不是扔到垃圾箱。

如果要慶祝,我喜歡吃頓好的。但當老公說吃法國大餐,我倒是反對了幾回。法國菜不是不好吃,可是只有一隻大碟,幾百蚊吃丁點兒東西,我既不飽又不欣賞。況且,我看過幾十篇法國餐廳的食評,都分不出那些法國菜和普通西餐的分別。我很多東西都愛吃,只是別要我付大錢吃情調。

雖然我好像很麻煩,但我老公仍然不是最慘的。如果他真的不知怎慶祝,我會自己想節目;如果他不知送甚麼,我會帶他去買。其實,最好的禮物就是他在我身邊,有他在,我就開心了。

2 則留言:

逍遙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