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每次看完寫得很好的書本,都會覺得自己寫的太兒戲。我常覺得自己看得太少,應該多看書,多看這世界,多觀察人的性格,然後才寫。
我看著余華的書,他的幽默和敘事手法,令我覺得自己好笨拙,但我又懂得想,這就是「大作家」和「把寫當興趣的人」的分別。
當我看過"Flipped"的電影後,我就想要原著小說。我終於找到小說的中譯本《也許是愛》,看了不到三分一,我又覺得自己不懂說故事。這小說實在寫得太好,男女主角輪流講述事件,不同的角度、相反的性格,還有看事情的深度,都令我覺得這不只是「青少年讀物」,實在可以上「文學類」的架子。
昨天,我剛寫完一個故事,但看著《也許是愛》,就覺得自己得修改很多地方,我才敢把作品拿出來見人。我絕對要多看書、多經歷,才能寫出像樣的作品。在這之前,我還是先當稚嫩的初哥,讓大家見笑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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