之前,哥哥在探討「創意的目的」和「誤用創意」時,我還覺得他常常把很簡單的事物,想得複雜個千倍萬倍。但是,我現在才知道界定「創意」,原來真的很重要。
我其實不想寫林書豪,因為近來實在「看得太多」「聽得太多」。但是,當我知道林書豪竟然變成「林瘋」,我真的氣炸了。
我不是很喜歡林書豪,也極厭惡旁述每五秒提一次林書豪。但是,我依然覺得他不錯,而他竟然無端端與「林峯」扯上關係,這實在是……太過分、太白痴了吧。
若要說「創意的目的」,我依然同意「創意能把事情提升到另一個層次」;而甚麼是「誤用創意」,這個無聊的「林瘋」,怕且就是活脫脫的例子。
歷史悠久的漢字,竟然變成文字的玩意,心痛乎?氣惱乎?
諧音字的玩意,泛濫得叫人生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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