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一向都不愛買雞飯、鴨飯、鵝飯,不是因為我不愛吃,而是我的經歷是:我只能買一定有肉吃的叉燒飯,不然會一肚氣。
中學時,同學介紹我到西邨吃燒味飯,十多元一盒,好便宜。不知天高地厚的我,竟然叫大肚腩叔叔斬雞上脾給我,叔叔「耍太極」說:「我唔知邊度係雞上脾喎。」結果, 我只吃到雞背脊。
我家附近的快餐店已被我列為黑店,那裏著名的是燒鴨瀨,但快餐店吝嗇得很,通常都給你胳肢窩。買燒味飯又永遠少豉油少薑蓉,叫燒味哥哥多給我一點就「黑面」。
我很久以前已決定,我不要再為燒味飯受氣。
我為了不受氣,情願不要叉雞飯;我不要衝撞別人,情願與叉雞飯再沒緣分。你可會為你的叉雞飯而爭取?
注1:可幸的是,快餐店的店員都很敬老。有一次,我看見一個婆婆一邊吃燒味飯一邊罵:「有無攪錯呀,淨係得D骨,一D肉都無……」抹桌子的阿姐竟然替她換了一碟有肉的。
注2:今天,我突然想買叉雞飯,燒味哥哥竟然給我雞腿。我為此寫了這篇文章,我其實真的很容易滿足,快樂起來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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