禮明明很愛健,健又已經向自己告白,為甚麼禮還是婆婆媽媽,不肯去愛?
十四年,禮用了十四年去等待健先主動示好,就是不肯透露少許心意。若禮能踏前一步,就不用令雙方日後如此後悔了。
好吧,十多歲女孩或許就是如此靦腆,但後來禮當大學研究生了,為甚麼還會因為要忘記健,而接受老師的追求?成長不是會令人成熟、聰明的嗎?
禮要改變不敢闖的性格,應該是敢於追求自己的幸福,向健告白,而不是魯莽地答應老師的求婚。禮答應求婚不是因為愛老師,而是因為老師是第一個對她主動的男人,禮真是蠢極了。
健說得好,禮還未了解老師,為甚麼要急於結婚?禮竟然回答,就是因為不了解才結婚,因為她想繼續了解老師。
救命!我們為甚麼要拍拖?就是要了解這個人是否適合與你相伴一生,結婚後才了解不是太遲了嗎?實在太本末倒置了,蠢禮!
不再罵禮了,我相信世上不止一個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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