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活到幾多歲,都會身不由己,只是,年輕時身不由己的,是學業、朋友;長大了身不由己的,是生活、事業;成熟了身不由己的,是人際關係。
重視的多人,不能失去的也多了。以往是理所當然的,長大就要懂得珍惜。以前身不由己,是因為我「無得揀」;現在我身不由己,是因為它值得我這麼做。
要身不由己,就要懂得放得低,不然我會討厭自己討厭生活。
我要麻木,肉體做了不情願的事,但我的靈魂、精神還在,我還只是身不由己了一半而已,有另一半還是自由的。
講了這麼久,其實只是小事一樁而已。
一件我很不情願要做的事情,就令我慨歎:為甚麼會如此?我在安慰自己,這只是普通事來,但我那不屈的情操,卻一直在反抗。
算了,它是眨眼都會令人淡忘的事,別上心,去就去吧。
唉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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