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在的生活十分寫意,以往的日子也讓人懷念。
記得大學時,有一堂是教王蒙的小說,老師說,我們的年紀,應該是熱血青年,應該很有幹勁,做一些轟烈的事情,而不是沈於安逸,怕受苦而虛度人生。但是,大半個中文系都舉手表示,不願革命,只願安穩。那次,我沒有舉手,但我心想,我想與王蒙一樣,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情,雖然我沒有王蒙這麼偉大的心志,但是,我知道我不會受現實所阻,無論賺得多少錢,我都不會做討自己厭的事,無論情況有多惡劣,我都要忠於自己。那時,我想做一個編輯,我想寫文章,我更想出書,得到別人的欣賞認同。甚至,我想做一個作家。
那時,我好像一個文藝青年,也樂於沈醉在自己的世界中,我也確實寫了一篇又一篇的小說,也真的得到很多人的讚賞。那時,所有評語都令我振奮,到現在每一句都仍然鑲在我腦中,不時拿出來自我陶醉。
但是,我還沒有畢業便扭曲自己,選擇了一份較高薪,但從不是我夢想的工作。我一邊做,一邊概嘆夢想漸已遙遠。我一直都沒有忘記我的小說。終於,我放棄了這份工作,找到了一份編輯工作,但是,小說並沒有因此寫下來。
雖然,我經常會有不同的念頭,想想這又可以是一篇小說的題材。我真的很想動筆,但是,我還是甚麼都沒有寫下。我不會對自己失望,我知道我很快便會開始寫我的小說,而且,即使我不做編輯,我都仍然抱有這個理想,我對文字的理想,根本不會因為做甚麼工作而改變。
如果現在再上大學時的那一課,我仍然不會舉手。我很慶幸,我還是大學時的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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