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兩天,我們和一個舊同事兼朋友兼街坊飯聚。
他說見我那天還能聊一下,才放膽約我去吃飯。在他眼中,這幾年的我愈見不精神,整個人黯淡無光。反而,有次在太子碰到我(我那時就在北區名校當代課),雖見疲累但卻神采飛揚(當然,也有不少人說我精神和面色愈來愈好,這我又不得不佩服化粧品,並驚訝我不是真的化得這麼好吧?)。
其實,他也不是第一個這麼說(我一工作就變了個人),我工作時雖天天吃藥扛著,見到他時也是倚在地鐵扶手上閉目與頭痛抗爭,但我上班天就是好滿足,而且覺得自己蠻有價值。不像現在越發像死人,整天想像自己像條蟲(所以我真討厭別人取笑我像個少奶奶,工作買花戴,我真想罵他們,能工作是種福氣,我上街都不行,你們又知道甚麼了?)。
前些天,我還想像自己要是病死了,也挺沒遺憾的。要做的都做了,未做的也沒本事去完成,這麼死了,還有甚麼好可惜?我起碼寫過幾篇小說幾百篇文章,總算活過。
自己都想到這地步了,當然知道不妥,就讓人安慰一下,別讓自己鑽牛角尖。當然,找人也得找對人,太多人安慰變攻擊,說我「心理影響」「唔忍得痛唔受得苦」之類,被病魔纏繞十年的是我呀,你能想像我有多努力抗戰嗎?不過,這也是別人一番好意,只是這樣我就覺得自己更獨單。
我很清楚自己開始走入胡同,快點訴訴苦,哭一哭,那又好了一點。不是每個問題都能解決,但人總是要面對困難的。我想了很多辦法,採取一、兩個就是了。
快要開學天,要準備上補課班,竟然未上課,我就發夢上課大喊沒人聽,真荒唐。我明明沒緊張,但不是怎的近來就狂發上學的夢,害得我每天起床都頭暈暈想倒下似的。不過,有事做總好的,不枉我六月時勉強接下這工作,算是燃燒一下生命吧。
開學了,也就是新生活的開始。別人說,分開一、二年還算短時間,只要身體真好了,就知道該怎麼辦。又有別人說,分開一星期也好,養好身體就能生小孩子。我說,分開一點都不好,但無辦法,現實總是充滿磨練,我們就努力吧。
後記:
近來看得太多〈康熙來了〉,整篇文章語氣都像台灣人,我已經忍手捨棄很多「耶」等助語詞,也修飾了很多語法問題,我似乎很有職業病,當過一陣子編輯就變老古板,寫甚麼都要符合語法。但這又讓我很爽(慘,避不了台風),我還是中文人這點,就是「病可折磨身體,但不能磨蝕鬥志」的好例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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