吃了一次藥,竟然立刻紓緩了痛楚,雖然在街上走,依然惹人注視,但我走得輕鬆多了,心情暢快得很。
我第一次用雨傘當拐杖,遇到三個不禮貌的好奇目光。我沒有太大感覺,只想到:只有三個人,香港人挺體諒行動不便的人。
說回我的腳,醫生嚴陣以待,為甚麼來得這麼兇?一個看上去解釋得到的疾病,似乎隱藏著發病的真謎底。
我有幸遇到認真的蕭醫生,下次驗血,我應該可知是否有更嚴重的疾病。我倒不是太憂慮,但媽媽卻擔心不已。
有病便有病,知道患甚麼病不是最殘忍,反而不斷被折磨最痛苦。有藥醫已是了不起的好事,所以有藥食,我已很感恩。
看看陽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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