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為我們可以去圖書館借書,所以再沒有人買書?
我一直以為,去圖書館看書,是追尋知識的好行為;但突然間,去圖書館借書,變相令書局營業困難,令出版社瀕臨倒閉,令文化界人才凋零,借書,好像是摧毀文化產業的大罪行。
我當學生時,沒錢買書,當然去圖書館借;到我賺到錢了,我就開始買書。我愛買書,因為書本和其他東西不同,書本可以存放,書本有書香,書本代表你的品味,書本是你的成長歷程。我愛我的書架上,有屬於我的書。但是,當書本開始昂貴,而且我的家開始放不下時,我就回歸圖書館了。
但是,我討厭在圖書館的書本上,看到不愛書的人留下的痕跡。他們會在書上寫字、標記號、摺書角、留咖啡痕。我每次看見摺上的書角,都會輕輕撫平它,但那一道摺痕,就像在我的心上也摺上了一下。書的摺痕,是沒辦法消退的,那個狠心的人,看書就應預備書籤,不然就隨手拿張紙,再不行就記下頁數,幹麼要這麼謀殺書本。
看書的人都愛書,如果家裏有空間,如果錢包有銀兩,有誰不想買心愛的書?把借書說成「文化蕭條」的幫凶,似乎不大公道。如果沒有圖書館這個文化搖籃,怎會有看書的小朋友、愛書的大朋友、買書的同道人?
此篇明顯出自文人之手,現在很少人會提書香的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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